十八、保险市场
考试目的
通过本章的考试,测试考生对保险市场基本概念、保险市场要素、保险市场模式;对保险市场供给的含义、承保能力的概念、保险市场供给的组织形式及其类型;对保险市场需求的含义、影响保险需求的各因素;保险市场中介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概念、分类、特点、从业资格、业务范围和展业规则等知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一)保险市场概述
掌握保险市场的含义和保险市场三要素的内容;熟悉按照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业务性质的不同、保险活动空间的不同,保险市场有不同的组成形式;掌握保险市场的四种模式:完全垄断型、寡头垄断型、完全竞争型和垄断竞争型及其基本含义和特征。
(二)保险供给
掌握保险供给的含义;熟悉制约保险供给的主要因素;掌握保险供给的多种组织形式:股份制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个人保险和专业自保公司各自不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相互制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的区别;了解劳合社保险人。
(三)保险需求
掌握保险需求的含义;熟悉保险需求包含的三要素;了解保险需求的分类;熟悉影响保险需求的主要因素及其主要内容。
(四)保险中介
掌握保险市场中介的概念;掌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差别;掌握保险中介行为应遵循的原则;掌握保险代理人的概念;掌握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各自的特点;了解保险代理人资格的一般认定和具体规定;熟悉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了解保险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掌握保险代理人的展业规则;掌握保险经纪人的概念;掌握保险经纪人的组织形式和成立条件;了解保险经纪人的从业资格要求;熟悉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了解保险经纪人的执业规则;掌握保险公估人的概念;熟悉保险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掌握保险公估机构的组织形式;掌握保险公估人的执业规则;了解其他类型的保险中介人;掌握国际上对精算师的资格认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