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四、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责编:wxx评论
相关推荐
- 2016年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必考考点:汇率制度06-20
- 2016年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必考考点:金融市场06-20
- 2016年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必考考点:宏观调控06-20
- 2016年高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必考考点汇总06-20
- 高级经济师考试知识点汇总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