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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008年9月25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1,合同变更的特征
,在原合同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新协议;
第二,仅指合同内容的局部变更;
第三,变更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但不对已经履行的部分产生效力;
第四,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五,应当符合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的转让
转让要件: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
第二,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源:考试大网
第三,必须由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协议;
第四,必须合法且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不能转让。
分类: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源:考试大
注:合同债务的转让应当以债权人的同意为前提,这一点与合同权利的转让不同;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只要求通知债务人。

责编:虫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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