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мʦм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经济师>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2008年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合同履行

2008年9月25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经济合理原则。
单选(2004年试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履行基本原则的是()
A,提前履行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协作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答案:A

2,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考试大(www.Examda。com)
包括质量要求不明确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各种情况下如何履行合同。

3,第三人代为履行
在第三人代为履行情况下,发生违约,仍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来源考试大
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5,中止履行
掌握可以中止履行的4种情形来源:考试大网

6,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行为。撤销权的行使也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责编:虫评论
γרҵ ʦ ԭ/Żݼ
2017мû֪ʶ 350 / 350
2017мھ 350 / 350
2017мԴ 350 / 350
2017м̹ ͮ 350 / 350
2017м˰վ ɱ 350 / 350
2017мר 350 / 350
2017мزþ 350 / 350
2017мʦũҵþ κ 350 / 350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