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公司法律制度(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大纲要求:
1.熟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3.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熟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熟悉
,订立公司章程。
第二,股东缴付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4)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验资。
第四,设立登记。
【课后题第3题】有限责任公司由( )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A.2个以上,30个以下
B.1个以上,30个以下
C.2个以上,50个以下
D.1个以上,50个以下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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