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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公司法律制度(4)

2009年9月28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⑤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⑦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意:
  ①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③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008年单选】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B.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C.修改公司章程
  D.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答案:C

  解析:AB均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权;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2007年多选】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A.检查公司财务
  B.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C.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予以纠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E.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答案:ACD
  解析:注意监事会强调的是“监督”。BE是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经理是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而决定聘任的权利是“董事会”

  【例题—多选】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有( )。
  A、本公司董事 
  B、本公司经理
  C、本公司副经理 
  D、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E、职工代表
  【答案】ABCD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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