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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公司法律制度(7)

2009年9月28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二)组织机构 ---掌握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1.股东大会---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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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xuxiaomin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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