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мʦм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经济师>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三

2010年1月28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物权的保护

  (一)《物权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保护物权的方法

  1、确认产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返还原物: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恢复原状: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4、排除妨碍: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5、赔偿损失: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二)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编辑推荐: 
  2010年中级经济基础:物权法律制度概述汇总
  2010年经济师考试备考资料、学习方法汇总

责编:xuxiaomin评论
γרҵ ʦ ԭ/Żݼ
2017мû֪ʶ 350 / 350
2017мھ 350 / 350
2017мԴ 350 / 350
2017м̹ ͮ 350 / 350
2017м˰վ ɱ 350 / 350
2017мר 350 / 350
2017мزþ 350 / 350
2017мʦũҵþ κ 350 / 350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