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5)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指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即依法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和改进发明。
注意:发明和发现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1)发明是指所创造的产品或提出的生产方法是前所未有的。
(2)发现则是指揭示自然界已经存在但尚未被人们所认识的事物。
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主要区别在于:
①发明既包括产品发明也包括方法发明,而实用新型是指具有一定形状的物品发明。
②实用新型同发明相比,对产品创造性要求较低。
3.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同发明、实用新型的区别是:它只涉及美化产品的外表和形状,而不涉及产品的制造和设计技术。
注意:
《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②科学发现;
③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④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⑤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⑥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例题6:08年多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 )。
A.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B.科学发现
C.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D.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E.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
【例题7:2004年单选】下列各项中,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所称发明创造的是().
A. 方法发明
B.发现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责编:xuxiaomin评论
相关推荐
- 2016年中级经济师各科考试特点汇总05-23
- 2016年中级各科背诵知识点汇总03-01
- 2016年中级经济基础章节知识点汇总03-01
- 2016年中级经济基础备考计划表03-01
- 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特点分析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