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基础讲义:第35章
本文导航
四、争议的解决
1.争议解决的途径
消费者如果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的,可以自主选择通过以下5种途径解决:
①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提请消费者协会调解;
③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决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1)销售者的先行赔付义务
(2)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变更后的企业仍应就变更前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5)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赔偿责任。
(6)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
(7)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经营者的责任。
(8)检验机构(质监部门)及认证机构(如绿色食品认证)的法律责任。
(9)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的承诺、保证责任。
相关推荐:
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章节习题汇总
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必备公式
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章节辅导 模拟题汇总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3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免费试听>>
责编:lq评论
相关推荐
- 2016年中级经济师各科考试特点汇总05-23
- 2016年中级各科背诵知识点汇总03-01
- 2016年中级经济基础章节知识点汇总03-01
- 2016年中级经济基础备考计划表03-01
- 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特点分析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