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мʦм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经济师>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2014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新考试指南:第三十一章

2014年9月25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本文导航
 
考点一 “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
(一)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三个阶段
阶段:诸法合一
第二阶段: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第三阶段: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区别
1.“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
2.“调整经济的法”:既包括传统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产生的经济法,既包括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也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它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1·单选题】现阶段,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方式是(  )。
A.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B.以民商法为主导
C.以经济法为主导
D.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调整,新兴法律部门辅助调整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的第三阶段。

  2014新辅导:2014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完美备考2014中级经济师各科练习题

  真题推荐:2003-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汇总 2003-2013年初级经济基础真题及答案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精心为大家提供了2014年经济师初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点击免费试听>>

责编:drfcy评论
γרҵ ʦ ԭ/Żݼ
2017мû֪ʶ 350 / 350
2017мھ 350 / 350
2017мԴ 350 / 350
2017м̹ ͮ 350 / 350
2017м˰վ ɱ 350 / 350
2017мר 350 / 350
2017мزþ 350 / 350
2017мʦũҵþ κ 350 / 350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