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实务第六章第二节预习笔记
三、互视对方重要性不同的供应商
(一)重点商业型的供应商
重点商业型的供应商是供应商认为采购商的采购业务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而采购商认为该供应商对自己的采购业务是很重要的。这样的供应商是采购商需要注意的重点商业型的供应商。
(二)伙伴型的供应商
伙伴型的供应商是供应商认为采购商的采购业务对他们来说很重要,采购商也认为该供应商对自己的采购业务很重要。这样的供应商是采购商的合作伙伴,称为伙伴型的供应商。
(三)商业型
商业型的供应商是供应商认为采购商的采购业务对他们来说不是很重要的采购业务,采购商认为该供应商对自己的采购业务也不是很重要。这样的供应商对采购商来说,可以很方便地选择更换。那么,这些采购业务所对应的供应商就是商业型的供应商。
(四)优先型的供应商是供应商认为采购商的采购业务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采购业务,而采购商认为该供应商对自己的采购业务并不十分重要。这样的供应商对采购商来说,无疑是十分有利的,是优先选择的供应商,故称优先型的供应商。
四、关系层次不同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关系谱”法,可将供应商分为:触手可及、需持续接触、运作相互关系、共担风险和协同发展的供应商五个不同层次,以及不可接受的供应商和可以接受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关系 |
层次 |
类型 |
处理该类供应商关系的方式 |
1 |
触手可及的供应商 |
现货买进的方式 | |
2 |
需持续接触的供应商 |
竞价的方式 | |
3 |
运作相互关系的供应商 |
可考虑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 | |
4 |
共担风险的供应商 |
采取签订合同固定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的方式 | |
5 |
协同发展的供应商 |
供应链成员之间结成的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的方式 | |
|
不可接受的供应商 |
没有关系 | |
|
可接受的潜在供应商 |
目前没有关系,将来可能建立关系 |
(一)触手可及的供应商
触手可及的供应商属于层次。采购商因为采购商品的价值低,对本单位显得不很重要,因而无需与供应商的关系搞得很紧密,只要供应商与采购商能合理交易即可。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采取现买进的方式。
(二)需持续接触的供应商
需持续接触的供应商属于第二层次。采购商对市场上的供应商保持持续接触,要了解各供应商所供商品的质量、价格以及价格的发展趋势等情况。以便在市场上采购到质量适宜、价格又低的商品。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采取竞价的方式。
(三)运作相互关系的供应商
运作相互关系的供应商属于第三层次。采购商选定了这类供应商后,双方应以坦诚的态度,在合作过程中改进供应,降低成本。通常这类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对采购商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但是,供应商并不是一的,采购商有替代的供应商可选择。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考虑采取长期合作的方式。
(四)共担风险的供应商
共担风险的供应商属于第四层次。采购商与供应商通过一段时间的合作,相互之间都感到合作比较满意,双方声色有加强合作的愿望。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采取签订合同的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双方必须协同发展。供应商主动参与到采购商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了解所供商品在采购商的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做好供货工作。采购商也可依赖供应商所供商品的优势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处理同这类供应商的关系,是供应链成员之间结成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方式。
不可接受的供应商和可以接受的潜在供应商,因与采购商没有关系或还没有建立关系,所以未列入层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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