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其他税收制度(1)
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熟悉
(一)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
【单选】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
B.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C.外商投资企业不是房产税的纳税人
D.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案:D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二、房产税的税率――掌握
(一)从价计税―――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税率为1.2%
(二)从租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税率为12%(对个人居住用房出租仍用于居住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三、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率)×1.2%
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优惠税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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