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预习其他税收制度(13)
二、税率
税率――比例税率(7%、5%、1%)
城市市区――――7%
县城、建制镇――5%
其他――――――1%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1)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应纳税额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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