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专业预习讲义44
(二)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标准与内容(掌握)
IMF规定成员国如果接受第八条规定,就可将其货币视为可兑换货币
1、不对经常性国际交易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施加限制
2、不实施歧视性货币措施和复汇率政策
3、成员国对其他国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如对方提出申请这部分货币是经常性交易中获得的,发行国应予以购回。
我国经常项目1996年实现自由兑换,向IMF承诺接受第八条的规定。
IMF对经常性交易规定:
1、所有同外贸和其他经常性业务以及正常的银行短期信贷业务相关的支付
2、应付贷款利息和其他投资净收益的支付
3、数额不大的偿还贷款本金的工摊提直接投资折旧的支付
3、数额不大的家庭生活费用汇款
[2008单选]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规定,货币可兑换的含义主要是指( C )。
A.货币对内可兑换
B.资本项目可兑换
C.经常项目可兑换
D.完全可兑换
(三)资本项目可兑换(掌握管理内容和方法)
目前对资本项目可兑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1、实现资本项目兑换的条件
(1)稳定的金融环境
(2)稳健的金融体系
(3)弹性的汇率制度
大多发展国家都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要采取循序渐进地推进资本项目部分可兑换。
2、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顺序
先放松资本流入管制再放松资本流出;先放松外国直接投资,再放以资产组合投资,选放松贸易信贷、再放松融资信贷;先开放证券市场再开放货币市场;先开放股票市场再开放债券市场;先放松资本交易的兑换限制再放松资产交易本身的管制等等。
三、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掌握)
改革开放前,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
改革开放后逐步市场化,1996年12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同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严格管理。
2001年以来,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条件下的经常项目管理(掌握)
1、经常项目收支,除按规定企业保留的外,实行结售汇制
2、经常项目收支必须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结售汇银行负责一致性审核。
3、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用汇,除个别项目须外管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外,其他可直接凭有效凭证向外汇指定银行或从其外汇账户付汇。
4、实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
货物出口,由外管局对相应的出口收汇进行核销;进口货款支付后,由外管局对相应的到货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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