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第三章强化辅导
第三章 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金融机构与金融制度的相关知识。从历年考题来看,单选题、多选题、案例分析题都有所涉及。
节 金融机构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性质
金融机构是指所有从事各类金融活动的组织,实现资金从盈余者向短缺者的融通。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
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充当投资者和筹资者之间的经纪人。
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职能是作为资金余缺双方进行货币借贷交易的媒介。
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机构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发挥着核心作用。
从金融机构产生的历史过程看,它是一种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金融企业。
(1)经营目标是为了以小的成本获得的利润。
(2)它所经营的对象不是普通商品,而是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
(二)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的职能是由其性质决定的。金融机构主要具有以下职能:
1.信用中介
信用中介是金融机构基本、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
2.支付中介:指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吸收存款的基础上,通过办理存款在账户上的资金转移,代理客户支付或为客户兑付现款的职能。
3.将货币收入和储蓄转化为资本——信用中介的延伸
4.创造信用工具——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职能的延伸
5.金融服务
二、金融机构的种类(掌握)
(一)直接金融机构与间接金融机构——按融资方式不同分
直接金融机构是在直接融资领域,为投资者和筹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直接金融机构有: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
间接金融机构提它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的手中筹集资金,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资金的短缺者提供资金,以间接融资为特征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典型的间接金融机构。
两类金融机构明显的区别:直接金融机构一般不发行以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而间接金融机构发行自己为债务人的融资工具来筹集资金。
(二)金融调控监管机构与金融运行机构——按从事金融活动的目的不同分
金融调控监管机构是指承担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的责任,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如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金融运行机构指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向公众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而开展经营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
注:并非所有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均为金融调控监管机构,有的非盈利金融机构也是金融运行机构,如政策性金融机构。
(三)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按金融机构业务特征分
银行一般以存款、放款、汇兑、结算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机构;或能创造信用货币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泛指除银行以外的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包括保险、证券、信托、租赁和投资机构。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是否承担政策性业务
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是一国加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保证宏观经济协调发展而设立,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可以获得政策资金或税收方面支持的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中银行(原还有国家开发银行)。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一般性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其经营目标是获得利润。
(五)其他种类——按金融机构所经营金融业务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分
存款性金融机构、投资性金融机构、契约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
另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从经济统计的角度(交易主体或资金收支)将金融机构分为:中央银行、存款类公司、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信贷公司)、金融辅助机构(证券经纪人、贷款经纪人、债券发行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衍生工具机构、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
三、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掌握)
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通常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由以经营信贷业务为主的银行和以提供各类融资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构成的系统。
(一)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是吸收个人和机构存款,并发放贷款的金融中介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
1.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款、贷款和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
吸收活期存款、创造信用货币是商业银行明显的特征。
所有金融机构中,商业银行是历史悠久、资本雄厚、体系庞大、业务范围广、掌握金融资源多的金融机构。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
2.储蓄银行
储蓄银行是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将资金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和公司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并为居民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储蓄银行以投资收益与存款利息差额为利润主要来源。
不同国家对储蓄银行的名称不同:互助储蓄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国民储蓄银行、储蓄贷款协会、邮政储汇局。
3.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是城乡居民集资合股而组成的合作金融组织,是为合作社社员办理存款、放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二)投资性金融机构
投资性金融机构是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和交易公司、金融公司和投资基金等。其经营业务核心是证券投资活动。
1.投资银行
投资银行是以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为主要业务内容的金融机构。
投行是典型的投资性金融机构,其基本特征是综合性,即投行业务几乎包括了全部资本市场业务。
关于投资银行的名称:一般欧美用投资银行(英国用商人银行)、日本用证券公司、还有国家用实业银行、金融公司或投资公司。
2.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再以适度分散的组合方式投资于各类金融产品,为投资者以分红的方式分配收益,并从中获利的金融组织机构。
投资基金的优势是: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专家理财、规模经济。
(三)契约性金融机构
契约性金融机构是以契约方式吸收持约人的资金,而后按契约规定承担向持约人履行赔付或资金返还义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
特点:资金来源可靠,资金运用主要是投资,流动性较弱。
1.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通过保单(保险合同——契约)建立了相应的保险权利与义务关系。
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保费收入。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除应付赔偿额外,主要投资于政府债券、公司股票、公司债券、不动产抵押贷款、保单贷款、衍生品等。保险资金的运用显著特点是长期性,特别是寿险。
2.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
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是以契约的形式组织预交资金,再以年金形式向参加养老金计划者提供退休收入的金融组织形式。
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资金的来源:劳资双方的缴款。
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资金的运用:投资于公司股票、债券;政府债券等。
注: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和退休基金均为金融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投资风格一般以稳健为主。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指为贯彻实施政府的政策意图,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设立、参股或保证,不以利润化为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的金融机构。
1.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经济开发性政策金融机构是专门为经济开发提供长期投资或贷款的金融机构。
目的:配合国家经济开发计划或产业计划
贷款或投资方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
投资的特点:投资量大、时间长、见效慢、风险大。
开发性金融机构分为国际性、区域性和本国性三种。
(1)国际性的:以世行为代表。
(2)区域性的:如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
(3)本国性的
2.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专门向农业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以配合国家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的金融机构。
农业信贷特点:风险大、期限长、收益低。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发行债券、吸收特定存款和借款。
3.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一国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改善国际收支状况,由政府支持设置的向外贸部门提供优惠出口信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4.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
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为配合和贯彻政府住房发展政策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扶持住房消费,尤其是扶持低收入者进入住房消费市场的金融机构。
资金来源:政府出资、发行债券、吸收住房储蓄存款等。
资金运用:住房消费贷款等相关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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