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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知识点:证券业监管

2016年1月11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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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页:保险业监管的主要内容

  (二)保险业监管的主要内容

  1.法律法规体系

  (I)保险法律体系所规范的对象,主要包括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

  (2)根据规范的法律关系,保险法律、法规可分为保险民事法律规范、保险行政法律规范和保险刑事法律规范三大类。

  保险业法律法规体系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通过保险合同建立的主体间
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

保险业监管的

保险民事法律规范

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以保险代理合同建立起来的平等主体间

的保险代理权利义务关系等

法律法规体系

保险行政法律规范

保险监管机构与保险人之间的法律规范关系

保险刑事法律规范

打击保险活动中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及关系

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保险业的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法律规范

  2.偿付能力监管

  我国目前对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使用的是偿付能力原则,中国保监会的干预界限是以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与此标准的比较来确定。

  (1)保险公司开业之前对其资本加以规定(全国性公司5亿元人民币,区域性公司为2亿元人民币),这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石。

  (2)在公司成立后,必须将其注册资本的20%作为法定保证金存人中国保监会指定银行,专用于公司清算时清偿债务。

  (3)同时规定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短期健康保险、再保险业务按当年自留保费收入的1%提取保险保障基金,直至达到总资产的6%。

  (4)保证金和保险保障基金是基本的风险缓冲基金。

  (5)我国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由《保险法》统一规定,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从当年自留保费中按照相当于当年自留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保险投资收益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重要途径。

  (7)寿险保单的保费主要由生命表、利率和经营费率3个因素决定,其中的可变因素是利率。

  【例9‘单选题】我国目前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适用的是(  )偿付能力原则。,

  A.适度

  B.自主

  C.

  D.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相关知识。我国目前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适用的是偿付能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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