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水路运输预习讲义(33)
三、报关业务
报关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或他们委托的货运代理人,按照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海关法规的规定,在进口货物进境之后或出口货物装船之前的一定时间,随附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商务、货运单证;就货物进出口的有关事项,向货物进出境地的当地海关申报,要求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查验放行,并照章缴纳关税的行为。
1、报关人的注册登记和报关员资格的取得
(1)报关人的注册登记
报关人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及他们的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对货物进出口负有向海关申报、请求查验放行,并负有照章缴纳关税义务的法人或个人。
报关人必须在其所在地的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海关审核批准报关人所提申请后,即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并按规定收取押金和工本手续费。
(2)报关员资格的取得
报关员是指由报关人选定,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报关员证书》,负责办理有关报关事宜的专职人员。
报关员取得《报关员证书》后,报关人的一切进出口货物报关工作都必须由持有《报关员证书》的专职报关员负责办理。但报关员的行为须由报关人向海关负责。通常《报关员证书》只能在注册登记海关的所在地使用。
2、报关的一般程序
所有进出口货物在进出境时,都要接受海关监管,即使转口货物,不论是否经过装卸,从进境开始至离境时止,也要接受海关监管。也就是说都要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对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其报关程序见图14-3。
(1)申报和接收申报
(2)查验货物
查验货物是在对报关单证进行初审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报关单证进行复审,审核单、货是否相符的必要环节。复审报关单证时,除了要对初审的内容进行复核外,还要把重点放在单、货是否相符上。
(3)办理征税
①进口关税的征收
进口货物的关税采用从价税,即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到岸价格,并以这个包括货价,货物运抵本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②出口退税
除对原油、成品油、援外产品和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外,我国对出口产品都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实行退税。
出口退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我国规定,出口退税必须在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妥海关手续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受理。
(4)结关放行
结关放行是指海关审核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查验货物,没有发现任何不正常情况,确认报关手续齐全,并已照章纳税或担保付税后,在报关单及运输单证上签章放行,以示允许货物进境或出境的过程。
在特定条件下,各国海关对进出口货物一般都实行申请担保的管理办法。
担保是指报关人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其承诺的义务的法律行为。
担保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3、进出口货物的转关
转关是指从货物进境地至终目的地或从起运地至出口口岸,包括国内运输过程,始终在海关监管下的进出口货物,不在进境地或出口口岸的海关,而在设关的终目的地或起运地的海关办理进口或出口的海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制度。习惯上将这类货物统称为转关货物。
(1)转关的条件
作为转关货物必须具备的条件主要是:
申办转关运输的单位必须是经海关审核认可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货主或货运代理人;
用于国内运输的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海关监管的要求,具有加封装置和条件;
进口货物转关的终目的地或出口货物转关运输的起运地设有海关,或虽未设关,但在邻近地区设有分管该地区的海关;
向海关交验的运输工具的货运单证上必须列明所运货物属于转关货物。
2、转关手续
转关运输的申报人应当是经海关核准、认可的报关人,应由持有《报关员证书》的报关员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就进口转关货物而言,申报人应向进口货物进境地的海关递交“转关货物准单”一式数份,并随附国际运输区段的货运单证。出口货物的转关运输,手续是:起运地的海关查验放行后,将报关单、发票及有关货运单证装入关封,由申报人带交出口口岸的海关,凭此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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