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预习讲义(60)
四、劳动监察的原则
考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
1.重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
2.合法原则
3.公开原则
4.公正原则
5.高效、便民原则
6.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7.保障行政相对************利原则
8.监察执法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五、实施劳动监察的内容和程序★
考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和程序。
1.劳动监察内容
(1)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2)监督检查职业中介行为
(3)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4)监督检查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办事
(5)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标准
(6)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劳动监察程序
(1)立案
(2)调查。劳动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处理。
如果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例题·单选题】(2008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
A.应立案受理
B.不再查处
C.应主动查处
D.不再监督
[答案]B
相关推荐:
特别推荐:
网校辅导>>
为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2011年考试大经济师网校,充分利用自身网络教育优势,强力推出“2011全国经济师考试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并可享受24小时权威专家在线答疑服务,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相关推荐
- 2016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讲义第二章考点六05-15
- 2016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讲义第二章考点五05-15
- 2016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讲义第四章考点四05-14
- 2016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讲义第四章考点三05-14
- 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章节讲义汇总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