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学习笔记16.1:劳动法律责任
6.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改正,对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7.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违反社会保险缴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法律责任
10.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
11.违反劳动监察规定的法律责任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2.违反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规定的法律责任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由劳动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规定查处取缔。
13.违法扣押证件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12条、第13条是重点。
【例题·单选题】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
C.赔偿责任
D.领导责任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者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
A.警告 B.罚款 C.吊销营业执照 D.停业整顿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 )责令改正。
A.工会组织 B.人民法院 C.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D.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C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
劳动者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
熟悉: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
(一)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1.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劳动条件和各项劳动标准均不得违反集体合同中的规定。
2.企业与全体职工应当履行集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二)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企业、工会基层组织与职工中的任何一方违反集体合同,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如:企业主管人员须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工会负道义上和政治上的责任,由上级工会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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