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级经济师房地产专业知识与实务备考辅导(11)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标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
租期
要约定期限也可不约定
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土地租赁合同自然终止
租金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土地使用条件
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
如需改变,必须由出租人向土管部门申请
土地用途
符合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
双方权利义务
出租方权利
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使用
依法收回出租土地
出租方义务
交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及保障义务
修缮义务
妨害除去义务(不论原因是谁所致)
出租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
承租方权利
合法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要求保障正常、有效使用租赁物的权利
承租方义务
保管义务
支付租金义务
租赁标的物返还义务
其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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