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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专业讲义:第十三章

2012年3月6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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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耕地占用税
  一、 概述
  ①强调保护耕地②实行一次性征收③分别规定单位税额④征收标准不同地区不同
  二、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 计税依据和税额水准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县为单位根据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 人均耕地1亩以下,10~50元/㎡
  ①人均耕地1~2亩,8~40元/㎡
  ②人均耕地2~3亩,6~30元/㎡
  ③人均耕地超过3亩,5~25元/㎡
  ④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税额标准可适当提高
  ⑤占用基本农田的,税额标准应当在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四、 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 概述
  ①对占用或使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②征税对象是城镇土地
  ③实行等级幅度税额
  ④大、中、小城市税额标准不一
  二、 纳税人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 计税依据和税额标准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根据不同地区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等级幅度税率
  ①大城市 1.5~30元/㎡.年
  ②中等城市 1.2~24元/㎡.年
  ③小城市 0.9~18元/㎡.年
  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6~12元/㎡.年
  四、 纳税计算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
  第四节 房产税
  一、 概述
  ① 属于财产税
  ②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③全国统一
  ④租金也征税
  二、 纳税人
  房屋所有权人
  三、 计税依据和税率
  2种依据:1、非出租房,以减去原值的10%-30%后的余额征收;2、出租房以租金为依据
  重要指标:12%,1.2%,4%
  四、 应纳税计算
  房产余值应纳税税额=房产余值*1.2%
  租金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五、城市房产税
  第五节 契税
  一、 概述
  ①属于财产税
  ②由不动产承受人缴纳
  ③各地税率不一样
  二、 纳税人
  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承受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 计税依据和税率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②土地使用权转让
  ③房屋买卖
  房屋赠与
  房屋交换
  ①成交价格
  ②市场价格
  ③价格差额
  四、 纳税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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