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经济师中级建筑经济: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
欢迎进入:2009年经济师考试报过班热招中!更多信息访问:考试大经济师论坛
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及合同协议书构成。
1、FIDIC通用合同条件
FIDIC通用合同条件是固定不变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是属于土木工程施工,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水电工程、路桥工程、港口工程等建设项目,都可适用。通用合同条件共分25大项,内含72条,72条又可细分为194款。25大项分别是:定义与解释;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转让与分包;合同文件;一般义务;劳务;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暂时停工;开工和误期;变更、增添和省略;索赔程序;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计量;暂定金额;指定的分包商;证书与支付;补救措施;特殊风险;解除履约合同;争端的解决;通知;业主的违约;费用和法规的变更;货币与汇率。在通用合同条件中还有一些可以考虑补充的条款:如贿赂、保密、关税和税收的特别规定等。
由于通用合同条件是可以适用于所有土木工程的,条款也非常具体而明确。因此当我们脱离具体工程宏观的角度讲FIDIC合同条件的内容时,仅指FIDIC通用合同条件。
FIDIC通用合同条件可以大致划分为涉及权利义务的条款、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涉及工程进度控制的条款、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和涉及法规性的条款等五大部分。这种划分只能是大致的,因此有相当多的条款很难准确地将其划入某一部分,可能它同时涉及费用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2.FIDIC专用合同条件
FIDIC在编制合同条件时,对土木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作了充分而详尽的考察,从中归纳出大量内容具体、详尽且适用于所有土木工程施工的合同条款,组成了通用合同条件。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具体到某一工程项目,有些条款应进一步明确,有些条款还必须考虑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的情况予以必要的变动。FIDIC专用合同条件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通用合同条件与专用条件一起构成了决定一个具体工程项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对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的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件中的条款出现的原因是:
(1)在通用合同条件的措词中专门要求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包含进一步信息,如果没有这些信息,合同条件则不完整。
(2)在通用合同条件中说到在专用合同条件中可能包含有补充材料的地方,但如果没有这些补充条件,合同条件仍不失其完整性。
(3)工程类型、环境或所在地区要求必须增加的条款。
(4)工程所在国法律或特殊环境要求通用合同条件所含条款有所变更。此类变更是这样
进行的:在专用合同条件中说明通用合同条件的某条或某条的一部分予以删除,并根据具体情况给出适用的替代条款,或者条款的一部分。
相关链接:
2009年经济师考试复习:八种方法提高你的记忆效率
2009经济师考试高分复习方法:做好四点结合
2009年经济师免费试听!
责编:虫评论
相关推荐
- 2016年中级建筑经济特点分析02-22
- 2016年中级建筑经济背诵知识点汇总12-28
- 2016年中级建筑经济知识点背诵:工程保险12-28
- 2016年中级建筑经济知识点背诵:风险管理12-28
- 2016年中级建筑经济知识点背诵:建设项目风险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