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中级人力资源考试辅导讲义(二十二)
第二十二章 事业单位人事法规与政策
1、人事法规政策主要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部分管理干部。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并在考核方法上实行领导与电话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期与定量相结合。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有明显改进的,期满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合格,才可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放奖金,连续三年合格,具晋升职务资格,连续两年,具优先晋升职务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两年合格,具有续聘资格。工人连续两年,具有聘任技师优先资格。
6、年度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发年终奖金。连续两年不合格,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7、对告诫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等告诫期满,再依等次办理。
8、事业单位考核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应辞退。
10、事业单位辞退费标准:1年以上5年以内,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教师加教龄津贴)总额的60%;5~10年,65%;10年以上,75%。已实行失业保险的部门和地方,不发辞退费。
11、专业技术职务设高、中、初三级。
1、人事法规政策主要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部分管理干部。
2、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路子……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激励机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并在考核方法上实行领导与电话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期与定量相结合。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有明显改进的,期满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不服,可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合格,才可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放奖金,连续三年合格,具晋升职务资格,连续两年,具优先晋升职务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两年合格,具有续聘资格。工人连续两年,具有聘任技师优先资格。
6、年度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发年终奖金。连续两年不合格,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7、对告诫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等告诫期满,再依等次办理。
8、事业单位考核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9、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应辞退。
10、事业单位辞退费标准:1年以上5年以内,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教师加教龄津贴)总额的60%;5~10年,65%;10年以上,75%。已实行失业保险的部门和地方,不发辞退费。
11、专业技术职务设高、中、初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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