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的从业资格考试管理体系,规范开展各项考试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开、公正和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制定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5年6月26日之前反馈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电子邮箱:zggl@amac.org.cn
传真:010-6657825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8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格与培训部 100033。
附件:1.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2 考试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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