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1.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现场消防管理措施的判断。
(1)不妥。正确做法:施工现场设置的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
(2)正确。
(3)不妥。正确做法:氧气瓶之间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
(4)不妥。正确做法:不准在建筑物及库房内调配油漆和稀料。
(5)不妥。正确做法:高度超过24 m正在施工的工程。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
(6)正确。
2.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料具管理采取的措施是:
(1)现场外堆料要有批准手续。并码放整齐,不妨碍交避和影响市容;
(2>建筑物内外存放的各种料具要分规格码放整齐,符合要求;
(3)材料保管要有防雨、防潮、防损坏措施;
(4)贵重物品应及时入库;
(5)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必须及时清运;
(6)工人操作能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施工垃圾集中存放,及时分拣、包收、清运;
(8)现场余料、包装容器回收及时,堆放整齐;
(9)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灯;
(10)施工组织设计有技术节约措施,并能实施;
(11)材料管理严格,进出场手续齐全;
(12)实行限额领料,领、退料手续齐全。
案例四
1.不正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规定,直接工程费中材料费包括的检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而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以及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材料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的正确性的费用和试验用房费应归属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与项目建没有关的其他费用中的研究试验费和临时建设费。
2.(1)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的保管费的要求合理。理由: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有关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经双方共同清点接收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2)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建筑材料的检验费的要求合理。
理由:依据《建没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有关规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没备进入施工现场后需要在使用前检验或者试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检查试验,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3)施工单位提出建设单位应支付该批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的要求不合理。理由:二次搬运费已包含在直接费中的措施费一项中.故无须再次支付。
3.针对本题,首先计算原施工进度计划的总时差,找出关键线路,如下图所示。
施工进度计划图中粗箭线为关键线路,总工期为120 d。
(1)B工作停工3d,应批准延长工期3 d。理由:B工作停工是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对图纸修改,属建设单位原因,非施工单位原因,且B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因此可予以顺延。该项费用也可以索赔,应补偿停工损失计算如下:3 d×30工日/d×50元/工13+3 d×10台班/d×200元/台班=10500元
(2)C工作停工5 d,工期索赔不予批准。理由:C工作停工是由于机械租赁单位调度造成的,属于施工单位原因.因此工期不予顺延。该项费用也不予补偿,因为是施工单位原因。(3)E工作停工6 d,应批准工期延长1 d。理由:E工作停工是由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计划到场造成的,属于建设单位原因。但是由于E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具有5 d的总时差,即意味着该工作有5d的机动时间可以利用,因此该工作的停工仅仅使得总工期延长1d,因此批准工期顺延1d。该项费用也可以索赔。因属于建设单位原因.应补偿停工损失计算如下:6 d×20工13/d×50元/工日+6 d×5台班/d×200元/台班=12000元
4.不论何时进行质量检验,其后果责任均由检验结果的质量是否合格来区分合同责任。若构件质量检查检验不合格,由承包人即施工单位来承担费用;若构件质量检查检验合格,由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担费用。
5.根据第3问的计算结果,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B工作和E工作的停工,由于B停工监理批准延长期3d,由于E停工监理批准延长工期1d,总共使工期延长4d,该工程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计划工期120 d,应顺延4 d.即合同要求的工期为124d,而实际工期122 d.因此工期提前(120+4-122)d=2 d。施工单位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因提前2 d完工,闪此奖励金额为2 d× 3000元/d=6 000元。(承包商原因使℃工作停工5d。没有超过其总时差15d,不影响工期.所以误期损失赔偿)。(注意:计算必须有计算式,不要只写结果)
案例五
1.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正确的。以所处地区作为确定投标资格的依据是一种歧视性的依据,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禁止的。
2.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妥,不应包括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确的组成应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B、F两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B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D、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它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大偏差。
4.安装调试阶段发生的火灾属于不可抗力。建设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工程本身损失150万元,其他单位临时停放在现场的汽车损失25万元,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失100万元,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200万元。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费用包括G施工单位人员烧伤所需医疗费及补偿费预计15万元,租赁的施工设备损坏赔偿19万元,大火扑灭后G施工单位停工5 d,造成其他施工机械闲置损失2万元,以及必要的管理保卫人员费用支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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