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背景资料
1、分别简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事件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示范文本)》 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对下列7项工作的费用发生争议:①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有关手续;②施工所需临时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等手续;③对文物的保护;④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的检验或试验;⑤场外交通手续及费用;⑥项目监理机构影响到正常施工的检查检验;⑦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手续)。
问题:费用谁承担?
答案:
3、事件:规范未规定,建设单位要求复验(根据结果确定责任)
4、背景资料(索赔与变更理论)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米变更为4.8米,当日乙方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如果工程完工后乙方三个月后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分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预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结合事件一,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1、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12、事件一中,乙方的索赔是否生效?结合合同索赔条款说明理由。)
21、事件二中,乙方申报设计变更增加费是否符合约定?结合合同变更条款说明理由。
31、事件三中,乙方是否逾期竣工?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32、事件三中,如果工程完工后乙方三个月后提出停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乙方是否逾期竣工?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5、简述项目收尾管理的内容。
61、简述项目信息管理的程序。
62、简述信息过程管理的内容。
63、P10弯矩和剪力图;P29 梁柱刚性节点和铰接点图区分。
64、零杆受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