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
1.背景:
某城市排水南干线工程,管道为DN1200~DN1500的混凝土管,覆土深3.6~4.0m,总长1636m;施工范围为路边绿地,土质条件较好,无须降低地下水。施工方案除下穿现况道路段采用人工顶管施工外,全部采用开槽敷设管道。
施工过程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过程检查发现,为了减少顶进阻力,施工人员在管端四周超挖20mm。
事件二、顶管过程出现30mm偏差,作业队负责人采取挖土校正法,即在管体偏向一侧少挖土,而在另一侧多超挖些,强制管道在前进时向另一侧偏移。
事件三、依据第三方监测数据,管顶上方测点沉降数值过大,监理要求施工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问题:
(1)事件一中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事件二中的挖土校正法是否适用?给出顶管控制偏差的正确做法。
(3)就背景情况,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补救?
3.答案:
(1)不正确。因为相关规范规定:管下部135。范围内不得超挖,管顶以上超挖量不得大于15mm;以免造成管壁外与土层间隙过大。
(2)不适用。因为人工顶管出现偏差大于20mm时,应采用木杠支撑法纠偏。顶管控制偏差的正确做法:人工顶进的工具管初始顶进5~10m范围内,允许偏差为:轴线位置3mm;高程0~+3mm,当超过允许偏差时,应采取措施纠正。工具管进人土层中,每顶进0.3m测量不少于1次;管道进入土层后正常顶进时,每1.0m测量不少于1次,纠偏时增加测量次数。
(3)可采取补救措施:一是应立即降低顶进速度,二是减小管段的超挖量,三是加强管道内的背后注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