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0】(公共广场工程施工)
1.背景:
某市政公司承接城市广场的施工任务,为了降低成本,项目部采购人员通过关系购进低价防水防滑方砖,并征得驻地建设方代表和监理人员口头同意。工程完工通过预验收即交付使用。过了保修期第一个冬季为严冬气候,春融后现场检查发现:方砖大面积粉碎破坏。
问题:
1、施工项目部为降低成本购进低价方砖的做法有何不妥?
2、工程已过保修期,施工方是否对该质量问题负责,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有:
①未通过招标程序从合格分供方名单中选择分供方;
②方砖是本项工程的主要材料,对工程施工质量有着直接影响,必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尽量选择价格较低者;
③方砖进场必须经监理(建设)方验收,必要时应委托第三方复验。口头同意是不行的
2、广场是公共工程,有着市政公用工程特点,通常通过预验收即投入使用。工程虽已过保修期,但施工方仍要对方砖质量问题负责。因为:质量问题的发生是由于施工方采用不合格品造成的,是施工过程造成的质量隐患,不属于保修的范围,因此施工方要承担返工返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