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背景资料
某城市水厂改扩建工程,内容包括多个现有设施改造和新建系列构筑物。新建的座半地下式混凝沉淀池,池壁高度为5.5m,设计水深4.8m,容积为中型水池:钢筋混凝土薄壁结构,混凝土设计强度C35、防渗等级P8。池体地下部分处于硬塑状粉质黏土层和夹砂黏土层,有少量浅层滞水,无需考虑降水施工。
鉴于工程项目结构复杂,不确定因素多。项目部进场后,项目经理主持了设计交底;在现场调研和审图基础上,向设计单位提出多项设计变更申请。
项目部编制的混凝沉淀池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明挖基坑采用无支护的放坡开挖形式;池底板设置后浇带分次施工:池壁竖向分两次施工,施工缝设置钢板止水带,模板采用特制钢模板,防水对拉螺栓固定。沉淀池施工横断面布置如图4所示。依据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入雨期。
混凝沉淀池专项施工方案经修改和补充后获准实施。
池壁混凝士首次浇筑时发生跑模事故,经检查确定为对拉螺栓滑扣所致。
池壁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挂编织物洒水养护,监理工程师巡视发现编织物呈干燥状态,发出整改通知。
依据厂方意见,所有改造和新建的给水构筑物进行单体满水试验。
问题:
1.项目经理主持设计交底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如不妥,写出正确做法。
2.项目部中请设计变更的程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给出正确做法。
3.找出图4中存在的应修改和补充之处。
4.试分析池壁混凝土浇筑跑模事故的可能原因。
5.监理工程师为何要求整改混凝土养护工作?简述养护的技术要求。
6.写出满水试验时混凝沉淀池的注水次数和高度。
参考答案:
1.不妥之处在于,设计交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应参加,而并不是施工单位组织主持。
2.变更流程不妥,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无合同关系,施工单位无权直接要求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正确做法应为: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建设单位,通过建设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当设计单位变更后出具变更图及相应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由监理单位出具变更令,施工大卫按照变更令进行施工。
3、需要修改(1)边坡是成层土,不同土质处应该采用分级过渡平台或者设置为折线形边坡(上陡下缓)(2)内外模板采用对拉螺栓固定时,应该在对拉螺栓的中间设置防渗止水片;(3)施工缝处应该设置钢板止水带;(4)底板施工时,垫层之后缺少防水层施工
4、模板及支撑的刚度不够,未进行质检就投入使用的;浇筑混凝土量过大或者是速度过快;未分层施工,未对称施工造成偏压;专项方案未经审批及交底,同时没有人监督管理。
5、采用延长拆模时间和外保温等措施,使内外温差在一定范围之内。通过减少混凝土结构内外温差,减少温度裂缝;对于地下部分结构,拆除后及时回填土控制早期、中期开裂;注意养护期间洒水,保持湿润。
6、主要注水三次,以设计水深4.8m为依据进行注水,每次注水高度为4.8÷3=1.6m
第一次注水位置:距池底深1.6m 标高:-4.5m+1.6m=-2.9m;
第二次注水位置:距池底深3.2m 标高:-2.98m+1.6m=-1.3m;
第三次注水位置:距池底深4.8m 标高:-1.3m+1.6m=-0.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