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不管是任何国家统一规定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否则就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但总有个别考生可能因极特殊原因,在考前将身份下或准考证丢失,这将使考生无法参加考试。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如果一级建造师考试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考前身份证丢失的处理办法:正式身份证件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必要证件,如果不带正式身份证件,则无法确切证明是否为本人参加考试,因此不得参加考试。
正式身份证件是指: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驾照。
考前身份证件一旦丢失,则必须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申请办理正式身份证件。
如果来不及办理正式身份证,应按如下办法办理身份证明材料:及时到您所在的当地派出所,说明原由,申请办理由计算机打印的带有本人电子照片的身份底档证明,由派出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再到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复审,由县(市、区)公安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持上述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可以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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