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程序:
所有的报考人员均要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新考生”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或网络资格审核。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25日13:0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26日至6月28日17:00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网络资格审核时间:6月27日至7月5日17:00止;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6月16日至7月6日17:00止。
(一)网上注册报名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网址: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近期证件照片,完成注册。(只有经过照片审核工具处理后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进行正常上传,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报名操作)。
3.参加过陕西省2015年、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老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报考信息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增报专业”的人员应诚信报考,考试合格领取资格证书时,须携带一建资格证书,经现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
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现场或网络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2016年在外省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核,原考试成绩有效。
4.报考人员在网上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须下载打印《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
5.网上注册报名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上进行,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二)现场、网络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范围:2001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新考生”及免试二科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联系电话:029-12333;029-89538291。
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表1份(见附件3);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者,须提供《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网络资格审核人员范围:2002年以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新考生”必须进行网络资格审核。现场不受理其申报材料。
网络资格审核上传材料:
报考人员在网上注册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 //www.sxrsks. cn),在“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资格审核系统界面,选择与报名时相同的报考级别,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扫描电子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年限证明》表1份(见附件3);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符合条件的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一个即可)。
加盖单位公章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保留至考试合格领证时备查。
每名报考人员有两次上传扫描电子资料的机会,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资料,及时、准确上传。资料上传后,请及时登陆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link.233.com/17691/sxsh/ReviewInfo/index.aspx),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并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对该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网上缴费确认
“老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人员的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所有新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缴费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限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10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15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