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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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条件
(一)关于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关于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关于相应专业报考条件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以上两类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根据人办发[2000]100号文件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9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30日
(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6月20日-6月30日。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9月16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 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3个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17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报名费15元留各师考试管理机构。
附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17年6月8日
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 目 |
034. 一 级 建 造 师 | 04. 考 全 科 | 02.公路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铁路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民航机场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电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034. 一 级 建 造 师 | 04. 考 全 科 | 15.建筑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矿业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机电工程 | 1.建设工程经济 |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
02. 免 二 科 | 02.公路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铁路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民航机场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电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矿业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机电工程 |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