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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9月16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7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报考专业为10个类别,即: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201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类别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级别”为“04考全科”进行报名。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级别”为“02免两科”进行报名。
2、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级别”为“01增报专业”进行报名。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上午9:00—7月 5日16:00。
(二)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4号)要求,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现就在我省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作如下要求: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的考生直接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考生,须提供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4、属中央管理的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进行报考,由单位持公函统一到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联系报名和资格审查相关事宜。(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03室 电话:0851--85360006)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程序
2017年报考人员需逐项完成以下程序,方取得报名成功:
1、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及网上预约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 4、缴纳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
1、网上报名:
(1)照片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预先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操作如下: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入首页(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页面后,点击上方“照片工具下载”按钮,进入“照片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运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2)报名
①老考生用此前注册的用户名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②新考生须先行完成考生注册,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③所有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及网上预约:
(1)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自本年度起调整为考前现场资格审查(含老考生),即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考试通过的考生直接颁发资格证书。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link.233.com/27796/),在“网上报名,成绩查询”栏目下,点击"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入系统页面后,按照页面上“操作说明”提示的方法和步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并预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打印预约审查单,按预约时间携带好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3日至7月9日;
(3)现场资格审查地址:贵阳市云岩区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土力学楼。
(4)省外转入的老考生按新考生要求,重新参加我省现场资格审查。
(5)凡老考生修改级别进行报考,均按新考生处理,须重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4、缴纳考试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 7月 14 日16:00前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缴费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5、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于2017年9月8日至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报名信息未确认前,报考人员均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已确认的,报考人员也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信息已确认并已完成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到现场资格审查点办理,修改后须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要求
(一)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试收费
1、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80元。
2、发票开具时间
发票按单位统一开具,请于2017年7月10日- 7月 14 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05室开具。
六、考场设置
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2、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link.233.com/27796/)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八、考后考生信息修改事宜
应考人员申请修改信息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执行。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附件:1.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