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 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 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增报专业 (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 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