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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北石家庄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7月13日至25日

来源: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07-10 07:34: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1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方式调整

(一)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凡2016年或2017年在我省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并成功缴费的老考生,且今年报名时报考级别不做变更,则为免审报考人员,仅需网上填报信息并直接缴费即完成报名,无须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为需审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后,仍需持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各市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免审报考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需省内跨市报考的,报考人员要准备好报名材料,考试通过后,考试机构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二)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报名审核,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对需审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同时,对免审报考人员,也要通过网上预审预判、随机抽查抽查等形式,做好免申报人员报名资格复审“回头看”工作。凡具有造假骗考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免审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报名。

(二)需审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方式报名。

具体方法如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至25日17时30分。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link.233.com/25849)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选择相应报名入口。未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的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名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2、资格审核

免审人员:免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如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需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为7月16日至26日(公休日除外),地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报考不同级别的人员,报名时所携带材料分列如下: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除按“考全科”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部分科目免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

(2)《免试表》1份(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信息、贴照片);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份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审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1份。

3、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免审报考人员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需审报考人员,待考试管理机构扫码报名信息确认后,请适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17时30分。

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笔试费主、客观混合题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7月30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如需开具发票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准考证打印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8年9月15、1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是:

9月1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人员自9月7日至13日,可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五、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及科目题型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其中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作答。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报考级别为“增项专业”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六、严肃考风考纪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

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附件、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零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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