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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9年6月11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明确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点击查看:报名告知承诺制解读>>】
2019年天津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公布,2019年天津一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如下:
关于天津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审核流程
类别 | 注册审核 | 上传材料 | 现场审核 |
考全科 | 通过 | 不需上传材料 |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报名表》于2019年7月22日、2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3.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1日9:00至25日16:00前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
未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 | ||
需人工核查 | |||
免试部分科目 | 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 |
未通过 | |||
需人工核查 | |||
增报专业 | 通过 | 学历(学位)证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其中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电子版上传至“职称证书”栏目 | |
未通过 | |||
需人工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