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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乡一级建造师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相关事项

来源:233网校 2019-07-04 08:45:00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资格核验分网上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查两种方式。现将我市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http://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9﹕00至7月1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核验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12日

现场人工核查地点:新乡市平原路与新二街交叉口356号国贸大厦B座8楼840室(新乡市建筑业协会)0373—3699315

现场人工核查注意事项:

(1)核查对象: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

(2)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住建部门进行资格核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申请免试的考生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适用告知承诺制但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人工核查时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市住建部门将现场人工核查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7月15日前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其他事项请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http://link.233.com/11607)。

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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