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一建考务通知可知,浙江一建考试实行考后审核,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提供工作证明材料进行考后审核。以下为官方提供的浙江一建工作年限证明模板,以供考生下载。
一、浙江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材料及流程
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审核流程如下:
(一)对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相关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无需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个别有情况反映的除外)。
(二)对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考后报考资格核查(以下称“考后核查”)。
(三)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在成绩公布后合格成绩直接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 考资格的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和填报 信息不实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 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 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 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学信网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注意事项
二、浙江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点击此处下载查询)。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一建工作年限计算
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当年12月31日。因此,工作年限计算可分为下列两种方法:
①全日制学历报考:工作年限需从本科毕业后开始计算,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年底(即2024年12月31日止)。未毕业期间经历(如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②非全日制学历报考: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前后的工作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工作年限可从开始本人上岗工作时算起(即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年底(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需要证明工作年限的情况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因此,一级建造师报名是否要开工作年限证明还是分情况的。具体如下: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材料,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即无需提供工作证明。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后,需要去现场进行核查,并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也可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方式辅助进行线上核查,具体方式以当地官网要求为准。通常包含以下这些证明材料: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部分实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也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应工作证明,请大家务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