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24日至25日举行。考生须于2011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5407),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合肥市该项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定于7月4日至6日,逾期不予补办。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考生须根据相应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
5、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背面有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
6、报考条件中列举的其它材料;
7、报考费。
三、注意事项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处理。上一年度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报考级别不变。考生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仔细阅读打印的报名表,严格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详细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请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报名新手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