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1日10:00至6月26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link.233.com/13777.
2、点击“网上报名(http://link.233.com/25300/webregister/default.aspx)“栏目→选择《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和预订考试用书→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至26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下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报名窗口办理报名和考试用书确认手续→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报名完成。
报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我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7-15天内可登录本中心网址(http://link.233.com/13777),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原件一份;
(二)首次报考和续考考生都必须提交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各一份;
(三)所在单位已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四)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五)符合报考条件第(二)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