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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6日-6月4日

来源:233网校 2010年5月15日

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2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特别提示

  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我局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5月6日9:00-6月4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报名确认时间

  ⒈我市采取现场刷卡缴交考务费报名确认方式。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2010年5月31日—6月4日;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

  联系电话:22203889.

  ⒉我市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9月11日  上午 9:00 — 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 — 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 9:00 — 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三、考试方式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各考生注意:①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②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③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二)专业设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2010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文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四)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有关事项。

  附件:

  1.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以下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10日):

学历或学位  从事工作的最低年限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最低年限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  6年  4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  4年  3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3年  2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  2年  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     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附件2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符合报考条件(一)第2款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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