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考〔2011〕17号
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8号),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24-2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特别提示
考生报名时将分两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9:00-6月16日17:00,我市各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0531)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并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表(用简体字)→上传照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必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打印出《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三)交费确认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办理交费确认手续。
我市交费确认时间为2011年6月14-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交费确认地点:珠海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香洲区兴华路156号,即香洲家乐福超市正门对面路口直走200米),联系电话:2289109、2288109.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科 目
9月24日上午 9:00 — 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 — 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5日上午 9:00 — 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考试方式及专业设置
(一)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考生答题时要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3),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二)专业设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2011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其他
(一)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珠海市人事考试网”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凡在我市报名的考生,其证书均由我中心负责发放。
(四)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五)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link.233.com/12791)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有关信息。
附件:1.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2.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3.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4.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5.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23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的《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用A4纸双面打印,正面必须打印出条形码,无条形码的表格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所在单位已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在广东省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5.符合报考条件(一)第2款的考生还须提交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交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加盖单位验印公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在报考阶段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34. 一 级 建 造 师 |
4. 考 四 科 |
02 一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 一级建造师 (铁路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 一级建造师 (民航机场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 一级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一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34. 一 级 建 造 师 |
4. 考 四 科 |
11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级建造师 (通信与广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一级建造师 (矿业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一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1 建设工程经济 |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34. 一 级 建 造 师 |
2. 考 二 科 |
02一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
03一级建造师 (铁路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一级建造师 (民航机场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一级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一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一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级建造师 (通信与广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一级建造师 (矿业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一级建造师 (机电工程) |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4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
附件3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79. 一 级 建 造 师 相 应 专 业 |
1. 增 报 专 业 |
02公路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
03铁路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 ||
04民航机场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 ||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 ||
16矿业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 ||
17机电工程 |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