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穗人社函〔2011〕763号
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2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25032)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ink.233.com/22686),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特别提示
考生报名时将分两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3日上午9时起至2011年6月17日下午17时截止。自6月17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预报名。
(三)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东南座一楼,联系电话:85597377)提交相关材料。
(四)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备齐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时间:20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建设大厦,电话:020-86585561;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20-83754261.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24日 | 上午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25日 | 上午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一)考试方式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2.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见附件5),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条件。
3.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方式与第1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同。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二)专业设置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规定,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2011年度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4〕307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link.233.com/12791)查询考试用书及考试大纲的有关信息。
附件: 1.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5.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表
6.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7.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8.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9.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