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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6月18日截止

来源:233网校 2015年6月18日

  广西2015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5月21日上午9∶00至2015年6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通知广西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点击进入>>广西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

  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至2015年6月18日下午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请查看广西人事考试网“联系各市”栏目,资格审核时间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4)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不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样式见附件2)。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1)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2)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老考生:2015年6月15日上午9∶00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17∶00。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7〕366号文件规定,专业知识考试费60元/科,综合知识考试费41元/科。

  4.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在资格审核期间,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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