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人社办[2010]42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人事科:
根据冀人考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10年9月11日、1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考试报名条件、科目及周期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可选择其一)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三、考试报名方式与程序
2010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6月10日前打印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除需持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到所属报名点人事部门进行报名和资格初审,相关证件要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四、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
附件:
1、各单位上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2、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