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及市(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冀人考发[2011]1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1年9月24日至25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4日至6月1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注意: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除需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于2011年6月9/10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六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四年。
2、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四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三年。
3、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两年。
4、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两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5、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一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10个专业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
衡水职称考试中心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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