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事考务中心
保人考函[2012]15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及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35号)要求,现将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12年9月22日、23日举行,本年度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22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 |
9月23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二、 考试说明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混合题)。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以上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8日至29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现场审核报名时间为:6月25日-29日,地点:保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人社局2号窗口,电话:3355056.各单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持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表2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部分科目免试人员须带报名表3份(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免试表3份(在每张粘贴一张照片)、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彩色复印件3份,并携带相关免试材料原件。
3、所有报名表、免试表和复印件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统一报名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五、考生须知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违纪人员的处理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专业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冀人发[2004]76号)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2年内不得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等。
七、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75元
附件: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社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工作人员填写)
档案号 |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 | 照 片 | ||||||||||||
姓名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所学 专业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证》取得时间 |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 单位性 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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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学历指:博士、硕士、双学士或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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