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事局文件
牡人发[2010]12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人保函[2010]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0 年 9 月 11 日 | 上午 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 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0 年 9 月 12 日 | 上午 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 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 个专业)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牡丹江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牡丹江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4月13日-4月28日。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节假日休息)由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科统一携带考生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2009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和资格证书原件方能报考。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地址:西小太平路、七星街北103号五楼
电话:0453-6271996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建设工程经济》科目考务费26元,报《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每科考务费36元,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务费5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概不退费。
网上交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0年6月28日-7月2日到市考试中心领取,逾期不补。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2480)“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9月1日-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0年9月8日前与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哈尔滨市统一设置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附件1: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四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1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
附件2:
201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0年4月13日-4月28日 | 网上报名 |
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2010年4月19日-4月28日 | 网上交费 |
2010年6月28日-7月2日 | 收据领取时间 |
2010年9月1日-9月8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2010年9月11日-9月12日 | 考 试 |
2010年12月下旬左右 | 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link.233.com/22480)查询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