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暂按以下标准收取:《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每人每科51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5元),考务费在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官方公告: 湖南201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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